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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来宾市兴宾区消防救援大队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告返回公招列表 >>

2023-01-10

一、招聘岗位:

政府专职消防员10名,从事灭火、应急救援工作;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作风正派,吃苦耐劳,忠于职守,顾全大局,无任何违法违纪记录,工作中能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志愿献身应急救援事业;

2、具有初中、中专及高中以上学历,年龄18 -32周岁,身高165厘米以上,限男性,体貌端正,无残疾,无重听,无色盲,无传染性疾病,裸视力不低于4.6,符合消防职业健康标准;

3、退伍军人、警校毕业生、有灭火救援、车船驾驶经验、以及具有篮球、足球、唱歌、演讲、文字编辑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录取;

4、体能测试:体能测试项目为3000米跑、100米跑、单杠引体向上。(体能测试运动强度较大,存在一定风险,患有高血压、糖尿病、心脏病等疾病,不适合剧烈运动的人员应主动向监考组说明、否则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5、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实行军事化管理。应聘人员应具备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招聘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有被公安机关辞退、解聘记录的;

(4)有被消防队伍辞退、解聘记录的;

(5)道德败坏,有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6)其他原因不宜进入应急救援队伍工作的。

三、工作地点:

1、河西消防救援站(来宾市兴宾区河西街道天然桥路292号)

四、薪酬和福利待遇

1、政府专职由区财政保障,实行按级定酬、量化绩效。

2、试用期一个月2400元,录用并签订合同后,转正后月工资4000元起(含五险一金),按照政策为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缴纳五险(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住房公积金(公积金按照12%比例缴纳),工作期间的食宿、被装由大队免费提供和发放。

3、实行军事化管理,24小时在岗执勤备战,试用期过后每月可享受8天轮休假,工作满一年后,每年享受10天带薪休假,每年享受1次免费体检。

4、因工作成绩突出,参照《政府专职消防员绩效考核管理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应当视情节轻重按照专职消防队员管理规定予以扣除绩效、处分等,直至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五、报名方式:

-报名:带齐个人材料到来宾市兴宾区消防救援大队河西消防救援站(来宾市兴宾区河西街道天然桥路292号)

报名时间:2023年1月9日至招满员

报名材料:简历、身份证、学历证、相关职业技能证书、近期个人1寸免冠照

咨询电话:熊飞 15278856969(河西消防救援站站长)

注:最终解释权归招聘单位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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